| 七台河市桃山区强力抓好煤矿安全生产 |
|
| 2007-07-04 12:40 文章来源: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
桃山区委、区政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市委书记宋长生同志就当前煤矿安全生产提出的四条要求,针对辖区煤矿的安全状况,逐矿把脉会诊,找准影响安全生产的症结,严格落实各项隐患整改责任,确保实现安全发展。
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完善从区级领导到驻矿专盯员的五级安全包保网络。明确安监局领导、安检科长、安监员工作职责,从制度上规范监管人员的责任,强化安全意识。安监局与各安检科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安监局与煤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安检员与安监局签订责任状,煤矿企业与班组签订责任书,班组工人实行联保,一人违章全班组共同负责。通过层层包保,有效减少隐患的发生。加强包保安检员和驻矿专盯员的作用,谁包保的矿井谁负责,谁包保的矿井发现隐患谁负责落实整改,并将整改责任落实到矿井和班组,使安全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具体落实。矿井整改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才能生产。
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杜绝重大隐患。将近期各地发生的事故逐矿通过班前会向工人通报、播放事故宣传片,教育职工重视安全,使矿工意识到发生事故的危害性。并逐矿进行隐患排查和落实整改工作,要求被排查的矿井所有管理人员参加,对排查出的隐患落实责任人,限定整改期限,没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煤矿予以停产整改,并处以经济制裁;组织瓦斯煤尘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高瓦斯矿井和按高瓦斯管理矿井的瓦斯管理,各工作面必须配备合格的专职瓦检员,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工作面实现风动单一化,取消电源,消灭盲头。
|